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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吉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织工作并报送选派和培养对象的通知

2026-09-10 00:00:00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https://heec.cahe.edu.cn

  

各相关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2026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吉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选派和本土科技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员选派流程

  (一)按需对接

  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精准对接”等原则,省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根据大安、镇赉、通榆、靖宇、汪清、安图、和龙、龙井8个“三区”县(市)产业发展等实际需求,自行与当地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对接(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

  “三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异地选派原则进行审核,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推荐(推荐人员应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

  二、培养人员推荐流程

  “三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特色产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荐培养人员(培养人员为本土科技人才,并非“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选派的科技人才)。每个县(市)推荐培养人选2人,培训需求包含养殖、种植、加工、特产等相关领域。

  三、有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2026年度选派的“三区”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特派员;

  2.应从事科研一线工作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服务要求

  选派服务期内:

  1.开展5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

  2.帮带2名以上基层农技员;

  3.联系至少10家种植户(或5家养殖户或2家加工物流企业)。

  在起草签订《吉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协议书》时,协议书“考核指标”应同时满足上述3条服务要求。

  (三)填表要求

  各项信息应须填写完整。附件2中的“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和“选派县(市)科技局审核意见”栏,如同意推荐,则填写“同意”,盖章并写明日期。

  (四)材料报送

  请“三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并将各项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前反馈至省科技厅,具体包括:

  1.推荐函及附件1-5的盖章扫描件(合成1个PDF文件)、纸件;

  2.附件1-5的原始电子版;

  3.党组会证明材料以及申报人员有效期内科技特派员和职称证明等佐证材料。

  (五)培训要求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务必组织好本地上报的培养人员按相关要求全程参加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另行通知)。

  四、省科技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农村科技处 刘宪

  联系电话:0431-88913439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522号

  电子邮箱:jlskjtncc@163.com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吉林省三区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doc

  附件2:202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推荐表.docx

  附件3:202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5:202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202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推荐人员分配方案.doc

  附件7:吉林省“三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咨询方式.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9日     

 

初审:刘刚

复审:高俊兴

终审:孟晓光